丧家须知
发布时间:2022-07-08
一、丧属须持逝者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死亡证明原件(需加盖派出所公章)、办理人证件、到殡仪服务楼窗口办理相关手续,救助对象需持特困证明、领取低保金存折等相关证件。证件不全者不予办理。
二、办理骨灰寄存业务时丧属必须携带骨灰寄存证,不带骨灰寄存证无法办理骨灰寄存相关业务。
三、殡仪馆引导丧属理性消费、文明殡葬,杜绝封建迷信祭祀活动和攀比炫耀陋习。
四、请丧属千万不要轻信“二道贩子”的虚假宣传盲目消费,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。
五、请丧属自备应急药物,以防丧属在遗体告别时悲痛过度发生意外。
六、馆区严禁抛洒纸钱、吹奏鼓乐、摆放纸扎用品等封建迷信陋习,请丧属主动配合,保持馆区卫生,实现低碳排放、文明殡葬。
七、殡仪服务楼、骨灰寄存楼以及告别厅严禁烟火,请丧属不要在室内吸烟,以免带来火灾隐患。
八、严禁乱扔果皮纸屑、烟头洒瓶、水瓶,保持馆区卫生;严禁在周围林区焚烧祭品或吸烟,预防发生火灾;严禁随意进入工作人员区域,预防发生安全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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